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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1 / 1)

小东西倒还是一贯的谨慎,她不过略动一动,便已殷勤上前,侍奉起笔墨,提袖间那一截手臂自袖中露出,肌骨均匀,皓白如玉,见之便觉怡人,更可喜上面挂着一只细巧银镯,雕琢精美,正宜与美人相衬,她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那手臂上,伸出手去,在上摩挲,入手光嫩顺滑,正是青春少年的触感。

她留恋地看着这小女娘,纵是隔得这么近,也依旧不能从小东西脸上发觉任何瑕疵,那张脸竟似是天工巧心雕琢、反复研磨过一般,精细得不似凡人,自脸而下,至脖颈等处,亦无不完满,而那年轻人所独有的锐气与傲气,虽经掩饰,却依旧清晰可见,更为这张脸添了许多生动之处——正是这生动之处,像极了她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像极了方才的太平。

她又想起了自己的三十岁,野心勃勃的年纪,抓着一切可抓住的机会向上爬,一意孤行,虽历荆棘而始终不改,这小女娘现下的野心不知有无这样大,但不甘心是肯定的,不然也不至于又是说什么国士之类的话,又故意出去一日夜,对女人而言,漫漫深宫,确不是什么好地方,对这小女娘而言,空有一身才气,若只能施展在那些细小琐碎的地方,恐怕也不是什么愉悦的事情。

她觉得自己的心出奇地柔软,像是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会为着某个人便雀跃心动,也会为着某些小事便心怀激烈,久违的心情萦绕着她,令她忍不住要去设想将来,倘若…倘若她能再进一步会怎样?不但做第一个女皇帝,还要做一个人人敬爱怀念的女皇帝,功炳千秋,光耀万古,为前人所不能,创先人所未创…

婉儿冷静的声音将她自幻想中拉扯回来,“谨候陛下旨意”这样的虚话,她已听过不下千万遍了,听得多了,早已有些厌烦,可为人主君,却又不得不听,这小东西很懂事,知道该在何时说什么样的话,虽然有时这样的话的确有些讨人厌,就好像朝上那些烦人而絮叨、天天劝着她立储的大臣。

她像个酣梦初醒的孩子一般叹了口气,知道刚才的思绪是不切实际的,却依旧忍不住问婉儿:“你们是不是都觉得…朕已老了?”人老了,贪图安逸了,不思进取了,一些微小的变化,都足以引来恐慌——在婉儿心中,她是这样的么?

婉儿避而不答,这亦是明智的举动,她却愈觉无趣,重新端出帝王的架子,颇带几分严厉地逼问婉儿:“你想做这事么?”

婉儿识趣地答出了实话,她稍觉满意,语声却更加严厉:“则以你之见,朕该准太平之议么?”

有那么一瞬间,小东西茫然地抬了头,不解地看她,片刻之后,小东西便领悟了她的意思:“妾以为,公主所提议的‘拍卖’之事行之繁琐,耗费巨大,所得却有利有弊,以宫中女官掌管此事,一则可示天下此事非出公主之私心,乃是陛下之圣德,免陷公主于沽名钓誉之议,一则可令陛下严知此事进展,一切行事,皆在陛下掌控,谨遵圣意而行,上下人等,亦畏于天威,不敢欺瞒轻慢,故妾以为,陛下当从公主之议。”

她点头轻笑:“若是自你和崔明德之间选呢?你觉得谁更胜任此事?”

婉儿定定地看着她,眼神坚定,毫无避让:“崔明德胜在出自清河崔氏,待人接物之才具远胜于妾,失亦在出自清河崔氏,氏姓所限,总未能全心尽力、存抚各方,妾为宫妾,长

在深宫,一切所有,皆是陛下所赐,虽未必能事事尽善,却必定尽心全力、竭忠尽智,谨守陛下吩咐,绝不敢有逾分寸。私以为,妾比崔明德更能胜任此事。”

她深深地点了点头:“此事就交你去做。看着太平,不要叫她太出格,不过…也不必太拘谨——朕虽不年轻了,毕竟也不算很老。”看婉儿茫然的脸色,忽地生出些促狭心来:“婉卿明白朕在说什么么?”

婉儿恭恭敬敬道:“妾虽不明白陛下在说什么,却知太公望七十屠牛于朝歌市,八十为天子师,九十而封于齐,由是观之,陛下五十而有天下,可算青年伸志也。”

她怔了怔,大笑出声。

作者有话要说:  太平:马屁技术哪家强,上官师傅最在行。要问为何她在行,忙了白天忙晚上。

则天:…就你话多!

太平,卒,死因:泄露最高国家机密。

论老婆和围观众的重要性对比做一只话痨的风险系数比较为何不要惹爸爸

第346章接风

这时代应该是没有雾霾、臭氧层破坏、尾气排放之类的污染的,可这天气变化之诡异,却不亚于有着各种污染的时候,前几日还是春寒料峭,冻得人离不了屋子,今日却是阳光灼热,晒得人眼前发晕。官道两旁的树木忽地就冒出了绿色,花花草草也各自绽开了,田野里四处可见弯腰耕种的男女,小孩子们或执纸鸢,或骑竹马,在垄间嬉笑着追逐打闹。

我流着汗坐在城外的小酒肆里,十分后悔出门时竟没严词拒绝阿欢、穿了内外三层衣衫。冯世良倒是亲自上阵,殷勤地替我扇风,可那两把小小团扇除了累得摇扇的人满头大汗、显得忠勤可嘉之外,实在是没什么实际用处,所以扇不一会,我便叫他们自寻了地方坐着,不必在此献那没必要的殷勤。

好在我也没等太久,片刻后便有数十骑士扬尘而来,虽没有我想象中的锦衣彩旗,却也算不上风尘仆仆——除了前后那位之外,骑士们个个不戴冠帽、打着赤膊、上身涂满鲜亮油彩、下身穿着胡服短装、配胡刀,打头那位上身倒是穿着衣裳,却是只一件男装半臂,将两条胳膊都光秃秃地露在外面,她头上也无冠帽,只用长巾绑了一圈,将头发束起,下身穿着与男人们一般无二的短装,蹬着皮靴、配长刀,将至酒肆时将手指在嘴里一塞,吹出个呼哨,一众骑士便勒马停住,整齐下马,一半人自牵马在路边相候,一半人呼啦啦地就随那打头的向这边涌,人还未至,要酒要肉的声音已甚嚣尘上,被那打头的半臂骑士瞪了几眼,纷纷噤了声,却是一个吊儿郎当的瘦子出来向掌柜喊:“店家,来五十个烤饼,再一人来一碗米浆!”

我笑着站起身,走出店门,叫那领头人:“独孤十六。”

这厮分明早就看见了我,这会儿却装作才见到,眼一挑,将我与从人各一打量,对我抱拳:“李二?”

那瘦子宋五百认出了我,眼珠滴溜溜地一转,大张两手将人赶开,独孤绍便大剌剌向我这桌坐下,见桌上有酒,也不客气,自取了倒一小杯,一口饮尽,向我道:“还要入宫面圣,就不多饮了。”

我亦笑饮了一杯:“心意已到,一杯即可。”此刻离得近,发现这厮乍看虽比先差不多,其实却壮实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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