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1)

但他王怜花既然是连丐帮口袋都要摸遍,一辆马车都不会随便丢弃的人,眼前有金山一座,当然要毫不客气地拿来。

“少主,另外三十五骑正守在城外,以防龙卷风偷袭。这间屋子,也只有属下一人知道。我在外间守着,少主有吩咐叫我便是。”

方心骑刚行至甬道口,便有探马来报,龙卷风率兵来犯,人马有十万之众,几乎是倾巢而出。

他倒是明白先下手为强的道理。

然而,据探子回报,龙卷风在离城几里之外安营扎寨,已在围炉做饭。

王怜花微微一笑,道:“龙卷风这是来讨昨日的酒钱了,我去会会他。”

疾风第一骑连忙上前一步道:“少主,之前一役我部没有防备,被龙卷风捡了便宜。但现在已经整顿完毕,加上这本是自家营地,他奈何我们不得。”

王怜花道:“可惜我却不喜欢打架。”

王怜花当然不喜欢打架,爱干净的人往往都不喜欢打架,有智慧爱干净的人就更不喜欢打架。打得漂亮还勉强能忍,若是打得狼狈,更是惹他厌。所以当初快活王使计搅的武林同道自相残杀。所以王怜花昨夜在篝火里下药,想用最简单的方法免去麻烦。却被破坏。

沈浪啊沈浪,为何自从遇到了你,我就总是麻烦不断?

王公子当然不会去深究自己昨夜为何会鬼使神差地放弃用神仙一日醉放倒众人,再安安稳稳地下手。他要应付的是眼前的问题。

拈了颗龙眼大的夜明珠,随手挑了个金丝楠木的盒子装了,王怜花启动机关关上藏宝的石屋,淡淡道:“我住哪儿?”

疾风第一骑也不惊讶他如何知道那与周围融为一体的石头便是机关,垂首做了个请的动作,自己在前面带路。

“少主不是说,要去会会那龙卷风?”

“好歹也是去谢礼,衣着太马虎岂不失了礼数?”

回到地面,已是日近正午,二人在地上城穿梭,疾风第一骑时不时与往来的居民点头微笑,这眼眸漆黑、颊边生着两个圆圆酒窝的少年,乍一看竟略显稚气。

快活王果然心思缜密,除了富丽堂皇的楼兰地宫,地上城中也建了一座还算雅致的别院。屋建于台,虽为了防风而无檐,但墙身的雕饰华而不藻,隐隐透着大家风范。沙漠之中无法造园,便在院中央种了两棵胡杨树,倒也添了一些生机。

王怜花如此这般吩咐了一番,方心骑便垂首退下。

当下梳洗一番,换了身衣服。绯色的长袍衬得他更加面如冠玉目似点漆,手里拿了象骨绢面的折扇,足底一双黑色软靴,整个人文质彬彬的感觉。

方心骑牵了马过来。

“给我换骆驼。”王怜花正往袖子里揣一把短刀,刀未入鞘,冷冷地泛着森寒。想了想,又揣了个袖珍的针筒。

龙卷风没想到王怜花会来得这么快。

更没想到的是,王怜花会只身一人,骑了峰神采极好的骆驼,摇着驼铃,晃晃悠悠来闯他的营地。

当下硬着头皮迎上去,哈哈一笑道:“不知王公子驾到,龙某有失远迎。或者,应该尊称一声快乐王阁下?”

王怜花嗤嗤一笑,跳下骆驼。细细拉平衣服的褶皱,道:“龙帮主玩笑了。王怜花

虽不知好歹,却也不敢忘记昨日阁下搭救之恩。本当准备妥当,择日登门道谢,岂料龙帮主英雄品性,也不矫揉造作,这么快便上门来讨。”

说话间已行至龙卷风身前,微微躬身一礼,双手奉上金丝楠木小盒,道:“小小物事不成敬意。”

龙卷风并未伸手去接,只因他猜不到王怜花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并且,虽然大漠与中原往来较少,但几个月来沈浪声名鹊起的同时,洛阳公子的六艺皆通也早已传遍武林。当然,这其中包括使毒之术。

“王公子锦心绣肠,在下粗人一个,实是不解,还请打开天窗说亮话。龙某虽自知不是王公子对手,但单刀赴会也未免太小瞧我十万大军。”

王怜花并不理会这威胁,轻轻打开手中的楠木小盒,浅笑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龙眼大的珠子乖乖躺在盒中,虽此时天光尚亮,却也隐约看得到它幽幽的光华。

看龙卷风依然不解,王怜花耐心道:“龙帮主半日前还在与沈浪等把酒言欢,此时匆忙出兵,真的有把握么?依我猜,阁下是想使这苦肉计逼那位军师留下来吧?只可惜,算盘虽然打得不错,却是用错了对象。”

龙卷风大惊,心道此人莫不是山中的狐狸?不过一面之缘,竟能猜到自己胸中所想。但事已至此,装傻也是无益,便接了他的话头,道:“王公子何出此言?”

王怜花摇摇头,径直走进龙卷风身后的大帐,找了舒服的位子坐下,笑道:“你可知金无望的手臂是被谁砍下来的?”

龙卷风又一惊,道:“难道?”

王怜花笑道:“正是区区在下。”

作者有话要说:总是觉得原著后半部的公子比前半部失色了。。所以,打打架?可公子好像不喜欢打架。。。

☆、小赌怡情莫大赌

龙卷风在赌。赌他对金无望性格的了解。若赌赢了,金无望想必会放下朋友来报他的知遇之恩;若赌输了,顶多也是与王怜花提前打了一场恶仗——反正早晚要打的不是么?但若不赌,他总觉得这半路杀出来的神算军师就要走了一样。沙漠环境艰苦,得一人才实属不易,不能轻易放过。

并且,虽然自己准备不足,但他也不信刚刚被他从沙子里挖出来的王怜花准备能有多充足。早在王怜花托着那个金丝楠木的盒子在帐子里转的时候,龙卷风手下的弓箭手已经在四周布置妥当。

但是他错了。错在虽与快活王交手多年却没认识到疾风三十六骑的非人执行力,更低估了王怜花的狠绝。

王怜花坦然地说完自己砍了金无望的手之后,看着面若猪肝的龙卷风,继续残忍地道:“所以不管龙帮主跟在下怎么斗,恐怕都影响不到金无望的决定。他顶多回来再帮你一次,之后该走还是会走。龙帮主不如好好拉拢拉拢在下,以期和平共处。反正在下也不喜欢这什么都没有的沙漠。”

龙卷风嘴角扯出一个难看的笑,抱拳道:“王公子既无意久居大漠,龙某自当秋毫不犯,这便安排收兵。”

王怜花大笑,道:“只可惜龙帮主收不了了。”说罢伸手去扣龙卷风右手脉门。

龙卷风尚没来得及反应,便已被拉出了帐外。

他以为他赌的是小局,却没想到对手押的很

大。

弓箭手犹在,但龙卷风既在王怜花手里,又有谁敢动手?

王怜花自衣袖中扯出根焰火,单手点了,便有绿色的萤火冲向天空。

刹那间,一声巨响,一团火焰破空而来。

不远处,几门黑黢黢的庞然大物从沙丘后被推出,炮口对着他们所在的方位。

此处距离地上城并不远,即便是快活王,也不曾在这么近的位置用过炮轰。而若要走远,大炮体积庞大无处遁形,同时也过于笨重,不方便行军。龙卷风一直都以为这东西不过是沙漠上的传说,是以一见之下大惊道:“王公子这又是为何?”

王怜花冷冷道:“只因这世上,还没有谁能利用我王怜花。”

炮声此起彼伏,龙卷风阵营大乱。

他扯了龙卷风在四下奔逃的人群中穿梭,身法轻灵只见一片绯色。

天已经开始黑,金无望的手下来请示是就地扎营还是一鼓作气到外面市镇上再说。一行人抬眼看去,远远的,已现灯火。

朱七七高兴地跳起来,道:“当然是到市镇上去住。金大哥你让他们继续前行吧。”沙漠里走了好几天,几个男人倒是没什么,但朱大小姐早就已经浑身都不舒服。好容易看到沙漠的边缘,恨不得马上投了客栈,好好洗个澡。

夜幕下,驼铃叮当,朱七七不禁欢快地唱起歌来,熊猫儿哼哼唧唧地合着她的调子。

金无望和沈浪却只是看着笑,却都没有说话。

正如猫儿所说,此次一别,再相见不知要待何时。

“军师!”有人快马追来,喊声嘶哑。人未至,马已倒地。在沙漠里,再神骏的马也比不得骆驼的耐力,更何况他从楼兰古城一路全速奔过来,马到现在才倒已是奇迹。

金无望已经拎了水囊飞身掠过去,一把扶起那人。

沈浪不动声色地接过水囊,凑到来人的嘴边。金无望本没有另一手去喂水。

来人却扭了头没喝,气喘吁吁道:“军师赶紧回去!帮主带兵出战王怜花,遭到炮轰,几乎全军覆没!”

金无望追问道:“那帮主人呢?”

“被王怜花抓走了,他单枪匹马来了军营,谁也没料到他的属下敢往主子这边开炮。”

沈浪道:“炮火虽凶,目标却不甚精准,根本伤不了龙帮主。所以王怜花要亲自出马。”

“沈兄……”金无望正要说什么,朱七七跟熊猫儿也已经奔过来。

“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沈浪道:“猫儿,麻烦你带七七先回市镇等我,我跟金兄去一趟。”

金无望却有点犹豫,道:“你与王怜花本就亦敌亦友,这样去的话……”

朱七七抢道:“我要跟你们一起回去。”

沈浪冷冷道:“你去了只能添乱。”

看她眼泪已经在打转,伸手揽了她的肩道:“好孩子,先跟猫儿回去。我随后就到。”

熊猫也上来劝,朱七七大哭道:“大哥你怎么就不明白?沈浪对王怜花根本就存了惺惺相惜之心,几次三番地放过他。可是王怜花才不会顾及这么多,凡是挡路的都会毫不手软。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他肯定是准备好陷阱等你们去跳!沈浪,金大哥,你们

能不能不回去?”

原来她吵着要一起去并不仅仅是因为不想跟沈浪分开,而是王怜花的手段之多确实让她害怕。毕竟,就连沈浪都上过他的当。

可是她虽这样说,心里其实也知道,他们是沈浪和金无望,他们怎么可能不去?

沈浪敛去了惯有的笑容站着,金无望已经在安排人备马。

她本不是一般女子,既然他们已经决定了要去,她绝不会让自己成为拖累。是以擦了眼泪道:“好,我在市镇上等你。”

两骑绝尘而去,朱七七立在月下,满脸泪水。别离不是第一次,只是不知为何这次,总感觉好像再也见不到他?

熊猫儿笑道:“这位楚楚可怜的姑娘,你可是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妹子?就算不是,刚走的那个也是无所不能的沈浪,你就放心吧。”

朱七七不走,只对着沈浪离开的方向怔怔地站着。夜风吹得她发丝凌乱,胡乱的打在脸上,她不也伸手去拢。

熊猫儿只好站在一旁开解:

“你想啊,当日在花神祠,那么凶险的境地,王怜花没自己走,而是点了你的睡穴也要带你走。可见他也本质上也不是那么坏。

“而且你看那天早上,听说快活王夫妇葬身火海,他也哭的跟个人似的不是?

“那天晚上,一堆人喝酒,他也没使坏不是?要下个神仙一日醉,咱们这些人岂不是早死了?

“哎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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