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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胡搅蛮缠怎么避(1 / 1)

在这种情况下,秦朝只好利用凌波微步,躲了又躲,避了又避。偶尔反击一下,也是想代表他不是只守不攻,让两女多些顾及,别欺人太甚!!!

两女最厉害的地方,都只胜在攻击力恐怖,闪避力远不及闪电貂。秦朝最具威胁的攻击,是将两女胸部高挺的两座玉女峰,当成了两对移动的靶子。隔着一层又一层衣服,峰顶跳动的四颗靶心,挨了一剑又一剑,中了一针又一针,不时颤动。那程度虽然比那蚊子咬得还轻,但在此时此刻,绝对比砍断手脚更管用。对付女人的身体,当然还有更具威胁的地方,可那个度该怎么掌握呢?udu!

“淫贼!”

“死淫贼!!”

两女口里不住地骂他,但就是不肯收手。真要说来,痒都不痒,比起命只一条,根本无关大雅。但在两女看来,一再败在这么简单无耻的无名剑术下,自己这亏吃得实在太大,怎么都吞不下这口气。越无奈,越无赖般纠缠不休,只有大占口头上的便宜,大骂秦朝不是男人,小气得要命,一下都不肯相让。

“别的能让,这能让吗?”秦朝心想,“一下代表了一条命,我让得起吗?”

不得已,他只好继续面对两女的胡搅蛮缠。

两女和闪电貂越是想攻击他,越能给他创造更多攻击的机会,不然绝不会中那么多剑。因此秦朝觉得那所谓的淫贼,自己最多只占一半,毕竟自己一直属于被动。

木婉清的袖箭大占优势,可是数量的消耗大增,变成了此时最大的短板。以往只用来偷袭别人,一招三箭,立决胜负,最重要的是质量。现在换成正面的持久战,就算把袖箭的数量连续翻倍,都还是远远跟不上消耗,质量反而变得不再那么重要。现在最重要的是数量。袖箭上的剧毒反而是越轻越好,不用毒最好。若是两女肯放弃攻击,即等于又一次宣布停战,虽然不会再继续中剑,但两女更加觉得不甘心,总觉得是自己吃了大亏。

甚至胸部涨得厉害——虽然一再提醒自己,主要只是心生错觉,但在某方面更胜真的。

“秦朝恶贼,你再敢刺一下试试,我要你的小柳十倍百倍偿还。”木婉清突然又甩出惯用的杀手锏,一再百试百灵的杀手锏。顿时再不用担心秦朝的攻击,心中一松,痛快多了。

“乖乖貂儿,快上,报仇的时候又到了。”钟灵又把闪电貂当暗器掷。

闪电貂貌似真的听得懂人话。它懂得记仇不奇怪,懂得咬人不奇怪,但还懂得戏弄人,懂得趁火打劫,还可以按着主人的心意而动,才是最奇哉怪哉的地方。但若懂得人话,就不奇了。

两女又起了别的心思,边追击,边分心研究起秦朝的凌波微步。

表面上学起来倒是容易,见多了,小孩子都可以学着走两步,但真的有那么容易吗?

两女不会直接问秦朝,最多都只肯偷学。就像秦朝学医的时候,极不愿直接询问那些医师。

反正只要可以提升实力,两女便不愿放过,乐此不疲。算作从秦朝身上讨回一些债,收回一点利息。

今天早上,秦朝之所以不肯比试轻功,是因为胜了会加大两女的重视,败了会加大两女的轻视,怎么算都不划算。

到了不得不比,直到比都比了,只想最好是以平局收尾。但两

女一直不肯平局,用尽了力。结果她们越是用力跑,当然越跑越累。另一边,秦朝却又越跑越精神。对比越来越明显,就算他肯承认自己败了,两女又岂肯相信,肯定又骂他虚伪。

比轻功,又变成了比持久,但在这方面,秦朝连傲视群雄的乔峰都不怎么怕,面对初出江湖的钟灵和木婉清,还比什么比?说到底,还是由于两女童心未泯,当他在藏拙,找上了瘾,将之当成了另一种捉迷藏,迷底是他隐藏的真正实力。

就连两女的母亲,‘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本来都怀疑他隐藏了大半实力,又因为那晚秦红棉随手点了他的穴道,使得怀疑一下减低了大半。

两女的轻功系出同门,都爆发厉害,长于弹跳力,但持久不行。其中又以木婉清为最。

两女的母亲,‘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早年同门学艺,钟灵的父亲‘马王神’钟万仇可不是。‘马王神’早年最擅长的正是轻功,速度和持久都能与马中之王相媲美,这才在江湖上得名‘马王神’。

木婉清不是‘马王神’钟万仇的女儿,反而需要宝马‘黑玫瑰’代步,弥补持久的不足。

钟灵无须宝马代步,持久力不足的缺点貌似已经用来自父亲的轻功补足。但用来与凌波微步比试,就像拿普通美人与绝世美人比试,很自然又开始显露出种种不足。

钟万仇的攻击大半来自于毒功,钟灵的攻击力则大半来自于闪电貂。这类手段最怎么厉害,都属于旁门左道,上不得台面。其实钟灵应该把闪电貂秘藏好,放在关键的时候用才好。

不用则已,用了就要杀人灭口,防止传播。不然别人多了防范,猜出闪电貂吃各种毒蛇长大,可用克制蛇毒的蛇药克制,钟灵的攻击力便要弱掉大半。一旦碰上生死大敌,便等于提前丢了半条命。

生死之战,只争一线,何况丢了半条命!

但这种事情,说着容易,表面貌似极为合理、简单,事实上钟灵的表现很正常,反而是秦朝显得不太正常——他一会要顾及这,一会要顾及那,首尾两端,且效果寥寥。

原本即使拥有很上得了台面的武功,都不该拿出来四处炫耀。别说北冥神功,就连凌波微步,起初秦朝都很担心暴露,生怕被太多人得知,引发类似《九阴真经》那种波及天下各国各门各派的超级大战,更怕提前引起逍遥派前辈高人的注意。

最终连他这个资深宅男,都受不了山中的野人生活,一入江湖,便身不由己。就算只呆在小镇的小酒楼说书,都禁不住一再多嘴多舌,将越来越多的秘密暴露。而且早就想离开小镇,闯荡天下。

若还硬要钟灵忍住,甚至再过十几年都不出万劫谷,除非把闪电貂废了不用;若还硬要秦朝忍住,除非完全把一身逍遥派的武功废了,不用了。

又或者,一个人跑到深山老林中躲起来,不见人;又或者,见一个杀一个,不断杀人灭口……

否则别妄图什么十全十美。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既然怎么避都避不开这些江湖上的纷争,那么只好积极些,主动融入江湖。别当自己是不死的主角,只当是小虾米一个初入江湖,最大的快乐还在于能不断取得进步。才拥有更大的能力,做下更多曾经想做却做不了的事

,比如说帮助更多想帮助的人。结下更多的朋友,击败更多的敌人。当然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能少得了美人相伴。

群花各有其美,一辈子都观之不尽。

一入江湖,最最关键,无疑是用最快速度提升最多的武功。

不然随便来一个了解逍遥派武功的前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就晚了!

此时此景,难道还要继续等,等别人刀下留人吗?

或者还要等到死了亲人,怎么都救不回来了,才开始有动力爆发?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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