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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部分(1 / 1)

雷纳德一行人本身来说,当然并没有不合法的地方,他们停留在了市场旁边的驻地,那儿有一个小小的庭院是他们通常用来歇脚和卸货的地方。

在路上,不断有消息传来。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当天下午,兹梅里皇后就宣布,刺客已经被抓到,并且供认了幕后主使者,让整个朝堂哗然的是幕后主使者居然是洛蒂亚公主,她宣布逮捕洛蒂亚公主并且将她交给长老会议进行公审。

现在的问题在于,情况并不明朗,不知道兹梅里皇后是否把老大和金毛当成洛蒂亚公主的同党也放在了通缉的名单上,如果没有,那么当然可以大摇大摆的离开圣洛克城,如果有,那不是正撞在枪杆上吗

我们只能等待,雷纳德派坎迪到前面去探探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删删写写,来来去去,呃,成果就是这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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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海盗 。。。

在圣洛克城逃亡并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很有些驾轻就熟的感觉。

坎迪打探来的消息并不太妙,毫无疑问,城内卫队的士兵们有他们的目标,他们目的明确的一个个排查着进出的人群。

金毛说洛蒂亚公主并没有被抓住,已经逃亡,而兰斯则被家族囚禁了起来,因为他曾经企图帮助洛蒂亚公主,并且坚定地隐瞒她的行踪,目前,他被城内卫队暂时关押了起来,直到嫌疑的洗脱。

我得说,兰斯虽然有些软弱,但毫无疑问,是个具有绅士精神的男人。

当然,我并不担心他的安危,有利德尔和他的家族在,他也许会受到些折磨,但性命应该无碍。

我们窝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与各种圈在笼子里的动物为伍,作为同类,我站在院子里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大吼大叫,而每当雷纳德他们进入院子里透气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往往是一阵阵愤怒的嚣天的的兽吼。

这件事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当然更让他们难以理解的是,每当金毛走入院子时,笼子里野兽们的s动、戒惧。

第二天,两个穿着斗篷,遮着脸的人躲躲闪闪的找到了这里。

我走出去一看,居然是兰斯和他的一个侍从,他一进来就拉下兜帽,清秀的脸苍白,憔悴,看起来又瘦了许多,好像能被风吹倒似地削瘦,手指骨节突出,他手放在斗篷外,“我是来帮你们离开这里的,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也是洛蒂亚公主心愿。”

他与金毛、雷纳德开始商量起细节,而我在一边听着,越听越不对劲儿,不自觉的插了一句,“你不跟我们一起走”

兰斯勉强笑了笑,“我的家族在这儿。”

我懂了,不管怎么说,他都走不了,兹梅里皇后以及塞因茨伯里家族不会放过他的家族,他必须留下来斡旋,作为一个根深叶茂的大家族,也许一些妥协和利益退让,能够让家族得到保存,何况,他与利德尔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也让他的立场很微妙。

我们决定分成两路,他作为明路,吸引城内卫队的注意,而我们则趁着这个混乱的机会悄悄溜到出航的港口,其实如果我和老大变成兽形的话,离开圣洛克城不是问题,但是接下来要解释这些事情就麻烦了。

兰斯带着一群人遮遮掩掩的往港口走去,当然引起

了城内卫队的注意,他们一个个检查着,在检查到兰斯前,兰斯从斗篷下抽出一把剑,刺向那个士兵,立刻有人把他认出来了,“是兰斯大人,快,拦住他!”

兰斯带着那群随从转身就往码头跑去,他们身型都差不多,又都穿着长长的斗篷,分散开来之后,就很难分辨清楚到底谁是谁,这也让守在这儿的城内有些焦头烂额,必须分出大量的人手去搜查兰斯的踪影,必然会造成其他方面的漏洞和疏忽,这边我们给金毛变换了一下外貌,给他戴上了假发、贴上了胡子。

金毛自然是不屑与这些花招的,作为自然界的最强者之一,他喜欢正面对抗,习惯用利爪去撕碎眼前的敌人,而不是这样躲躲闪闪,即使是逃跑,那也只能是“战略性撤退”,而不是“丧家之犬”。

但是在我的压制下,他只能任凭侍女们折腾,最后终于让她们满意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有着常见的黑发,黑须的高大男子,金毛摸了摸嘴上的胡子,“怎么样”

我点点头,“不错。”

他终于不再纠结于他一直认为很难看的胡须,在这一点上来说,金毛还是没有脱离狮子的习性,雄狮子对于自己那身毛极其爱护,一般来说,浓密而茂盛的鬃毛意味着这头狮子年轻,活力,强壮,往往更容易得到母狮的青睐。

而想要吸引异性,保持吸引异性的魅力,是雄性的本能。

其实即使是失去了太阳般耀眼的金发,金毛依然是个惹人注意的人,他不自觉散发出来的气势足以使他从周遭的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焦点。

我也戴上了一个黑色的假发,扮成一个奴隶混杂在队伍中,奴隶数目庞大,比较不引人注意。

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城内卫队的首领利德尔亲自来到了港口。

他今天没有穿往常那种花哨而又华丽的服装,而是一身简洁而高贵的骑士装扮,胸口带着几个金色的胸章,一个士兵正在向他报告着什么,他满脸严肃地听着,我看到他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那片混乱,那是兰斯所在的方向。

看惯了他夸张的装扮和言行,陡然间看到这么正常的利德尔,还真有些不习惯。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塞因茨伯里家族果然个个不容小觑,兰斯不是他的对手,他会被利德尔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的。

在海港的那一面,一个信号灯在半空中闪烁,兰斯终于被发现了,利德尔脸色一沉,立刻骑上马往那边跑去,而在这边的我们,也通过了松散的检查,顺利的上了船。

因为要装载大量的货物、奴隶、牲畜和野兽,所以总共有三艘船只停靠在岸边等待着雷纳德一行人。

提尔是已知世界最大的商业都市,除了万都之都的圣洛克城。

而我们的目的地就是那儿,一切的,也许也是终点。

因为我和老大是装扮成奴隶,所以并没有和雷纳德在一艘船上,而是上了最后那艘最小最旧的船只,灯塔上传来了信号,水手们的呼喊声此起彼伏,下面的船舱中,划桨的奴隶们正在努力地让这艘船动起来,一切都很顺利。

我站在船头,看向港口,一群人围着兰斯,他穿着的那件斗篷已经被扯了下来,蜜色的长发乱蓬蓬的盖着脸,他的双手

被扭在身后,利德尔骑着马一直跑到他跟前才停下。

不用再看下去了。

金毛握住我的肩膀,强迫着把我拉回了房间。

“别多想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金毛沉声说。

“我知道。”我低声说,即使知道,但是依然不得不为那个在斗兽场上脸色苍白,满脸惊惧看着我们的少年而伤感。

海面水天一色清爽明朗,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海豚在海面上自由而快速地跳跃,它们忽而沉入海面,忽而飞身跃出,在半空中甩着尾巴,连溅出来的水珠都优雅得惊人。

无事可做的水手们正在钓鱼,金毛被他们围在中心,正与他们讨论和学习着一些海钓的秘诀。

他才到船上两天,就已经和水手们打成了一片,成为了他们的“铁哥们儿”,能够让他们把一些在海上讨生活的“诀窍”倾囊相授。

他们决定要逮住一条大鱼,把一条粗绳从船上扔下海,末端挂着一个大钩子,钩子上穿着半只羊。

新鲜r类的血腥味很快就吸引了鲨鱼们的注意,它们迅速地围了上来,近了船只。

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流线型的身体在暗色的海水中一闪而过,尾巴露出水面,那是让人呼吸都要屏住的死神的象征。

当然在这个时候,它的出现只会让水手们欢呼,毕竟这才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兴奋的议论着,一会儿,它就找到了那个鱼钩,并且丝毫没有考虑的就张开大嘴把作为鱼饵的那半只羊吞了下去。

它上钩了。

水手们七手八脚的把粗绳拉出睡眠,那条鲨鱼出了水之后,挣扎得更加厉害,但是有经验的水手自然有办法制服它,他们用另外一根绳子,在末端打了个活结,套住它的尾巴。

现在它成了瓮中之鳖,丝毫动弹不得了。

不一会儿,它就被拉到了船上,成为了俘虏。

两个水手拿着斧头,把它的头尾砍下来,血流满了整个甲板,让船长大呼小叫着吼骂了一通。

这个小小的c曲让金毛深感兴趣,他和水手们商量,下回再海钓的时候,一定要让他亲自试试,水手们答应了他这个请求。

但是随后的下午起风了,波涛让整艘船摇摇晃晃,前面的那两艘大船已经不见踪影。

它们的航速比这艘旧船快,看来是已经驶出了很远了。

临近黄昏,海面上被夕阳照得一片金色,波光粼粼,厨子们已经准备好了大餐,就是今天上午钓上来那条鲨鱼。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站在瞭望台上的那个水手突然惊慌失措的跑下来,“船长!船长!不好了!”

他气喘吁吁的跑到船长面前,“船长,有三艘船,刚从岬角出发,肯定是海盗,他们借着陆风,比我的速度要快,在今晚之前,一定会追上我们的,他们发现我们了!”

这个消息在瞬间传遍了整个船只,水手们面面相觑,个个吓得脸色苍白。

随着罗斯帝国实力的衰落,伴随的不仅仅是陆地上盗匪的增多,边境线上入侵者的家具,还有海上,这些“清道夫”们不甘寂寞的演出。

而且这些演出往往是血腥的。

很多海盗会把船

上除了年轻女性之外,所有人都杀死。

人人谈之色变,海上的恶魔。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昨天晚上十二点半就写好了,写好之后想联网把文传上去,结果网络坏了,等到一点半还没好的迹象,撑不住就睡觉去了,今天趁着中午休息的时候传上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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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接舷战 。。。

海盗是航海术的孪生兄弟,就好像自从有了路就出现了土匪路霸一样。

我想起以前曾经看过的一部风靡一时的好莱坞电影《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另类夸张而又不是迷人本色的演出强化了人们脑海中关于海盗的浪漫形象,他是如此蛊惑人心,以至于无数的女人——也许还有男人——期望自己来这么一场奇遇。

然而,当你真正面对一群海盗来袭的时候,脑海中只会有一个念头,怎么从他们的刀剑下逃出去。

此时四顾都是一片茫茫大海,你所乘坐的船只就好像是个小小的随时可能沉没的孤岛。船长在舱室里紧张的走来走去,瞭望台上的水手拿着粗制的望远镜正在不停的观察着紧紧咬在我们后面的海盗船。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也许仅仅会丢掉所有的货物,运气不好,那么我们就会葬身大海,喂食那些刚刚被我们捕捉上来的鲨鱼。

我想它们肯定会很乐于接受这份意外的礼物。

这主要取决于跟在我们后面的海盗到底是哪种类型的,就好像流氓分为有文化的流浪和没文化的痞子一样,海盗也分为几种,有一种是只要货物,船上的人只要不反抗,那么就可以留下一条命,有钱的俘虏付了赎金就可以重获自由,而没钱的则会被卖为奴隶,而另外一种海盗则会杀光船上所有的人,然后不光是货物,连海船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

我看到那个水手急匆匆地从瞭望台上下来,走到了船长室,看来他已经相当确定跟在我们身后的海盗到底是那一拨了。

船长命令传令兵吹响了备战的号角,所有的水手以及随船人员都齐聚在甲板上。

长着浓密黑胡子的船长站在一个酒桶上,他高举着双手,大声说:

“我的兄弟们,我的水手们,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我们遇到了海上的恶魔,是的,有一群海盗盯上了我们,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拿起手中的武器,告诉那些狗娘养的,想要从我们这里夺走我们的货物,我们的船只,就必须踏过我们的尸体,战斗吧,我的兄弟们,阿罗特神与你们同在。”

水手们一反平时的粗野和吵闹,安安静静地听着他的讲演。

他们与船长对视,良久之后,他们举起手中的刀剑。

即使遇到的是比较“温和”的海盗,这些船员、水手们也不会直接竖起白旗投降。

无数个世纪以来,几乎每一场普通船队与海盗船的相遇,惨烈血腥的场面都足以把平静的海面掀翻。

过了一会儿,船长悄悄地来到我和金毛的房间,他用一种很刻板的语气和我们说,“来的是‘黑盗’,是最凶残的海盗,我无法保护你们,这个。”他扔过来两把剑,“愿阿罗特神保佑你们。”说完之后,他匆匆地离开了房间。

看来,我们的运气差到了极点,尾随我们的海盗,是在海盗中也被人唾弃的‘黑盗’,

他们会杀光船上所有能动弹的人。

金毛走过去,用脚轻巧地把剑踢到半空中,再用手精准的接住,“这把剑不错。”

我把一直拢在袖子里的双手伸出,在昏黄的灯光下,我努力地尝试着拾起地上那把剑,然而,我的手就好像我的狼爪一样,对于握住一样东西这种动作,无能为力,更不用说挥动它去砍人。

最后,我放弃了。

把用双手捧着的剑扔在地上,金毛走了过来,用他的手抓住我的手——也许只能称之为爪,“塞莱斯,战斗的时候,你可以变成狼形。”

我点点头,这是个好主意,在海盗来袭的时候,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小小的随船人员,我可以变成狼形,然后狠狠地咬死那些阻挠我们行动的碍事者。

金毛看上去有些高兴,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喋喋不休,“我真是想念你优雅的白色身体,那总是——能让我‘性奋’起来,噢,别用这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那只是因为我对你太着迷了,在草原上,我们只会对自己喜欢的母狮子产生这种冲动,而我,几乎时时刻刻对你有这种感觉。”

我僵着脸听着他的胡言乱语,谁来把他的嘴堵上

船上到处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在夕阳还没有落下的时候,船长就命令厨房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让所有的人,都分到了足够的面包和r,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劣质葡萄酒。

金毛抽出长剑,慢慢地把属于我们的那份面包和r切成碎片,递到我的餐盘里,中国古代有个传统,犯人临刑的时候会给吃上一顿饱饭,让他在黄泉路上不至于做个饿死鬼,没想到,在这里,我也有了类似的体验。

看来,不管是哪个时空,人们都认为饿死是最可怕的酷刑。

我们站在船尾,大海在渐黑的天色下泛着黑色的波澜,海盗船已经清晰可见。

我的视力很好,几乎可以清楚的看到船头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双手握着一把出鞘的大刀,正在朝聚集在舷边的海盗们大声吆喝,不知道在喊叫着什么。

我猜测,也许在做着战前动员。

他好像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一下,猛地把头转过来,用好像老鹰看着兔子一样的狩猎者的眼神看着我们。

好像我们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

也许他的猜测并没有错,但是事情永远不会那么简单。

在罗斯帝国实力日渐衰落,曾经让他们闻风丧胆的帝国舰队,成了“软脚虾”,不再构成威胁,他们把整个内海变成了海盗的乐土。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们只能自行组织起来,他们依托于提尔城,建立了海上武装护送队,并且尽量让自己的商船拥有一定的武力,这些措施起了一些有限的作用,足以让他们能从小股海盗的偷袭中脱身,但是,面对强大的海盗团,这种自卫行为,只能说聊胜于无。

我们这一次的出行,一来因为圣洛克城的内乱导致海上护送队无法集结,二来我们太赶时间了,没有等待与其他商船一起出行互为照应。

总之,这次的航行,是冒了极大的风险,而命运女神罗木瑞并没有眷顾我们,这么快就被海盗们发现并且追上。

然而,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准备,这条船上的船员和水手都属于提尔城商

会,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水手和战士,不管是航海,还是对付海盗,都有自己的一手。

甲板上,水手和船员们忙忙碌碌,各司其职,海盗攻击的最终一幕就是接舷战,这往往决定着这一场遭遇战谁能够胜利。

海盗船近了。

笨重的商船速度比不上海盗船,所以一旦被海盗盯上,就很难脱身。

我们看着海盗船越来越近,船上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很快,我就能够看到海盗船的旗帜以及船首像,那面红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黑色秃鹰,而船首像则是海神罗姆赛尔拿着黄金权杖的雕像。

当海盗船逐渐靠拢的时候,几乎是在同时,船长发出了进攻的命令,从商船上往海盗船上发射出雨点般密集的箭、梭镖、标枪和投石。

而海盗们也毫不示弱,立刻还以颜色,他们疯狂的大叫着,大笑着,那种野蛮、张狂、血腥而又残忍的哄笑和喊叫,让商船上的人慢慢地有了些怯意。

海盗们疯狂的投s往商船上投挂钩,试图与商船接舷,跳到商船的甲板上直接来r搏,商船上的水手们则拼命的想延迟这种时候的到来,因为只要给凶悍的海盗们逮到机会,他们将不可抵挡,最好的可能也就是两败俱伤。

我躲在奴隶中间,扒在窗户上看着外面激烈的战斗场面,火光冲天,商船上不知道什么地方着了火。

金毛挥舞着剑拦着海盗们s过来的武器,“乒乒乓乓”的撞击声,不绝于耳,我紧张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就怕有什么不长眼的箭会射在他身上,幸运的是,他身为野兽的直觉还依然存在,总能在危险来临的时候,险险的避过。

只要有一条挂钩没有及时被清除,这些不要命的海盗就会怪叫着,争先恐后的往商船上爬,只要有一个海盗爬上了商船,那么,就大势已去。

船长在甲板上奔走着,怒吼着。

但是他依然无法阻止那些猴子一样的海盗们沿着绳索往商船上爬。

金毛用着几乎是跳舞一般的轻盈而优雅的步伐在甲板上收割着海盗的人头,很快,他就引起了海盗们的注意。

那个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子的海盗头子拿着大刀就冲他砍了过来。

金毛微微眯着眼,我看得出来他很享受这场酣畅淋漓的战斗。

金毛和老大很少能找到势均力敌的对手,往往只能在一大群人的围攻中体会一把激情,而这次,强悍的海盗头子大概终于让金毛体会到了久违的战斗的快感。

他兴奋地站在那儿,手好像没用什么力气似地握着剑,而那个海盗头子则绕着他转圈,看起来好像对着一个蜷起来的刺猬,不知道从哪下手。

这两个人就这么站在白日化的战斗中开始了旁若无人的对峙。

在我这个房间,大概有二十个被关押起来的奴隶,他们紧紧的依靠在一起,其中有几个在喃喃自语,我仔细听了听,原来是在念祈祷词。

他们的脚被铁镣铐住,对于船长来说,他们就和船上运载的橄榄油和葡萄酒一样。

这些奴隶满脸顺服,对于即将遭遇的一切,他们抱着听天由命的态度——也许,他们也只能这样。

这里面,唯有我没有上脚镣,我偷偷地捏住衣服里的那个瓶子,里面装着能够让我变身的药

剂,但是,我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到了该变身的时候。

突然,我感觉到船舱底下好像传来了一点异常的响动,我想起来了一件事,脸色一变,立刻攀到了窗户前,喊住了一个急匆匆跑过去的水手,“船下,船下,有——海盗。”我尽量用一个个的短语表达我的意思,还好,他听明白了。

他朝我挥了挥手,我看到他朝着船长跑过去。

这群经验丰富的海盗,接舷战只是他们的转移我们注意力的手段,他们在我们的船底下暗渡陈仓,受过专门训练的潜水者趁着月黑天高,潜入海中,他们在水下悄悄地靠近我们无法动弹的船只,割断了我们的锚,破坏船只的龙骨,也许还会在船底下凿个d,迫使商船上的人立刻投降。

我再也顾不上隐藏什么,悄悄地挪到了房门口,打开门,跑了出去。

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确定船只进水,那么,很快,惊慌失措的水手们大概就会溃不成军,因为他们已经无路可退。

我走到船的中间,那儿,船长告诉我,有一条用来逃生的小船挂在商船上,这条小船平时用处并不大,但是,现在,也许能救我们一命。

海盗们不会放过那些勇于反抗,并且杀了自己这么多同伙的人。

我不顾手的不便,用尽所有的手段终于把船放下了海,手被磨出了许多的伤口,鲜血淋漓,拿起一早就放在旁边的海螺,吹了起来,“呜呜——”的声音响彻了夜空,这是告诉正在战斗的金毛,我们该走了。

我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是海盗们的怒吼声、喧哗声,看起来是在和海盗头子的战斗中,是金毛取得了胜利。

但是这依然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指望着让一个,或两个人去力挽狂澜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处在这变化莫测的海面上,我们没有胜算。

金毛一边格挡着那些追着他跑过来的海盗,一边往我这儿跑,我看到他的黑色假发已经掉了,露出了一头金灿灿的短发,他的脸上被溅上了一些血滴,可他毫不在乎。

他看着我,“嗨,白狼,我们可以出发了。”

我有些不稳的站在那儿,感受着船只越来越明显的倾斜,这船,离沉没不远了,而外面的战斗也已经偃旗息鼓,看起来,海盗们已经快要取得最后的胜利。

而跟在金毛身后的那三个海盗悍不畏死的追了上来,我往侧边一躲,利爪伸出,狠狠地划下去,其中一个的咽喉立刻被我撕开了一个口子,血喷涌而出,他喉咙发出一个古怪的声音,眼睛鼓出来瞪着我,好像觉得不可思议一样,慢慢地倒在了地上。

我看着脚边的尸体,叹息了一声,这双手虽然拿东西不方便,但是并不代表它杀人也不方便,上面锋利的指甲,可以轻易的破开皮r。

我先跨上了小船,金毛拿着剑紧随其后,这时,在船上,金毛跟随着水手们学的那些东西终于发挥了作用,他划着桨,无声的把船只推往了那一片黑暗中。

这时,从船上传来了喧哗声,“有人逃走了,有人逃走了。”

我们几乎立刻被人发现了,很快,但是绝大部分海盗正在紧张的搬着那条即将沉没的船上的货物,没有时间理会我们,而有些不长眼的追杀上来的海盗们,也被我和金毛迅速的解决掉了,很快,他们就决定放过

我们。

也许是因为这些靠海吃饭的海盗们,正在心里嘲弄我和金毛,就凭这条小船,我们能逃到哪儿去

内海上,稍大一点的风浪就会把我们吞没,更不用说,内海的天气就像怀春的少女,天知道,她什么时候会翻脸。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放弃,这是在草原上生存下来的动物们都有的意志。

尽最大可能求生,不管在何种情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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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荒岛 。。。

在夜色的掩护下,我们的小船终于逃脱了那些海盗的追捕。

金毛放下了船桨,瘫倒在了船舱里,一整个晚上不间断的划桨,即使是体力充沛的金毛也累垮了,我让他躺着休息会儿,自己拿着那个粗劣的望远镜,开始四处张望。

我触目所及,除了海水还是海水,没有看到一艘船,更不用说陆地了。

太阳很大,炙烤得人身上隐隐发疼,但是我们没有丝毫遮蔽的东西,我看着金毛不舒服的侧着身体,试图躲避直射在脸上的阳光,他有着浓密的金色长睫毛,给脸上打下了一些阴影。

我脱上那件长袍,举起来,挡住照在他脸上的阳光,希望能让他睡得稍微好点。

这只小船是一条经过改造的长舢板,并不适合海上航行,大部分这种类型的舢板都被渔民们用于近海捕鱼,这条舢板甚至都没有经过最简单的改造,比如加个小舱,所以我们只好被太阳曝晒,连个遮y的地方都没有。

我清理了一下小船上的东西,里面有一些饮用水和食物,能够让我们支撑好几天,但是,我们还是必须尽快找到陆地或者其他的船只。

大海就像个坏脾气的孩子,谁也不知道,此刻的风平浪静,是否能够延续到明天。

海水湛蓝,远处有海豚优雅的跃出水面,还可以看到鲸鱼浮出海面换气时喷出的水柱,我努力打起精神,思索着所剩不多的记忆里面,关于如何在四顾茫茫的大海中寻找方向的知识,想了许久之后,我终于放弃了这种无谓的努力,我所能够回忆起的,仅仅是太阳东升西落,以及永远指示着北方的北极星。

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这些常识明显已经不太够用,并且我也不明白我们现在大概的位置,也就不清楚往哪个方向航行才能到达最近的陆地。

我回想起在商船上看到那些水手们身上花花绿绿的纹身,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纹路去祈求那渺不可及的运气,当时我还不以为然,而现在,我深刻的了解了水手们为什么会这样做。

面对大海的时候,人太渺小,有的时候,你真的只能把命运托付给那不可知的存在。

金毛很快就醒了,他抓了抓自己粗硬的头发,有些不耐烦地爆了个粗口,狠狠的诅咒着那灼热的阳光,把海水扑在脸上洗了洗,他随手抓过身边的衣服擦干脸上的水渍。

睁开眼,发现那件衣服是我的外袍之后,他把衣服扔给我,“穿上,别晒伤了。”

在大草原的时候,我们身上那层皮毛,充分的为我们阻拦了阳光的炙烤,而现在,人类光秃秃的皮肤,毫无遮拦,我确实感觉到自己离晒伤不远了。

我看到金毛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在看,有些眼熟,“这是什么”我耐不住好奇心

地问。

“战利品。”金毛有些得意的炫耀着。

我才想起来,这是那个海盗头子身上戴着的鱼骨链子,这个链子粗犷而戴着海的味道,看起来不太像那个海盗头子的品味,我有些喜欢这个小工艺品。

金毛看了我一眼,把那个链子挂在了自己脖子上,他野性的外表,古铜色的皮肤,与这个鱼骨链子很相称,我不得不承认,他戴着这个比我更适合。

金毛看了看我清理好的东西,大部分都是食物,他在里面翻翻捡捡,居然让他找到了一瓶酒,金毛高兴地咧开嘴,牙齿雪白晃眼,他冲着我说晃了晃酒瓶子,“喝一点庆祝我们死里逃生。”

说完,他仰脖就猛灌了一口进去,我想了想,把酒瓶拿过来,也喝了一大口,昨晚的惊魂体验让我现在心有余悸,喝点酒提提神也好。

我和金毛讨论了一下我们目前所在的方位,按照金毛从水手们那儿打听到的情况,我们现在的位置离提尔还很相当远,唯一的希望大概就是像珍珠一样散落在内海中的阿尔群岛,无数大大小小的岛屿分布在那个狭长的岛屿带上。

金毛满怀信心的说,幸运的话,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一座小岛。

事实证明,海洋不是两只菜鸟能玩转的,虽然我们万般小心,随时注意航行的方向,一直朝着北方前进,但是三天之后,我们还是没有看到除了我们之外,漂浮在海上的任何东西,这让一开始还满怀希望的金毛有些懊恼。

为了保持体力,我们轮流休息,太阳的炙烤让我们脱水,但是我们不敢浪费一星半点的淡水,即使我们已经很节省,经过了三天时间,所剩已经不多。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把脚泡在海水中,让自己稍微凉快下,偶尔的时候,可以感觉到海鱼们试探着碰触我的脚,我懒洋洋的晃了晃,吓走它们。

开始的两天,也许还有力气和它们捉迷藏,想尽办法把它们弄上船,改善一下伙食,我和金毛对于生吃鱼,虽然不太感兴趣,但也不至于吃不下去。

但是现在,力气随着太阳的热力,逐渐的消失,我们一动不动的躺在船上,等待着夜晚的到来。

对于这种境况,惫懒的狮子比起隐忍的狼来说,感觉更加难以忍受,在大草原上,雄狮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它们从来不需要忍耐,所以在进化的过程中,它们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反而比其他动物要低。

这是自然母亲在暗地里使了手段,雄狮是她的宠儿,然而,却并不溺爱。

金毛四肢摊开的倒在那儿,晕头晕脑,一副快要挂掉的样子,我用脚踢了踢他,他轻轻挪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我拧开一个水袋,递给他。

他好像终于清醒了点,猛地挥开我的手,嘶哑着喉咙说,“别把水浪费在我身上,我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我拧紧袋子,懒得和他争辩什么,如果不多给他喝一点水,我估计我们还没获救,他就已经变成狮子干了。我可不想看到他因为脱水和中暑倒在了我面前。

风平浪静没有维持多久,在第五天的时候,我们很不幸的遇到了海上的常客——风暴。

风暴来的那天,晚霞特别的美丽,艳丽得刺眼,看上去非常不祥。

果不其然,到了傍晚的时

候,开始刮起了大风,越刮越猛,海面波涛汹涌,浊浪滔天,倾盆的雨从天空倾泻而下,雷鸣闪电,看上去好像到了末日一样。

海浪好像随时会将我们吞没,几丈高的巨浪涌起在我们头顶,我们的小舢板被推上浪头,高高抛起,再落下,它随时都有可能会倾覆,沉入海底,再也浮不上来。

海水猛灌进我们的小舱中,我和金毛用绳子把自己绑在了船上,再拼命地把船内的积水给弄出去,但是我们的动作远远跟不上倒灌进的海水和雨水的速度,然而,我们依然徒劳的,机械的继续着手里的工作。

这个可怜的小舢板好像再也经不起摧残一样,我听到了它吱吱呀呀的声音,这声音在提醒我们,它已经承受不住,快要散架了。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了死神在冲着我狞笑,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满脸的海水,在闪电袭来的时候,透过密集的雨幕,我看着对面的金毛。

他抬头看着天,短短的发茬居然没有被这么大的暴雨压伏,还是一根根的,硬帮帮的直竖着,我在这种恐慌中,看到金毛用手擦了擦脸,然后解开了身上的绳子。

我挥动着双手,想阻止他莽撞的行为,在这么大的风暴中,如果没有一个依托的东西,那么,几乎是立刻,就会被这凶恶的大海吞噬,连渣都不会剩下。

金毛用手紧紧抓住船沿,我看着他好像要飞出去的身体,紧张得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他趁着稍微平静了一点儿的空当,猛地朝我扑过来,抓住我的身体,我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抱住他,就怕一松手,他就掉到海里去喂鱼了。

他用那根绳子绑住我和他的腰,把我们两个紧紧系在一起,在一片雷声滚滚中,我听到他大声的在我耳边说,“这样我们就不会走散了。”

舢板快要沉没了,我听到它垂死的呻吟。

又是一个巨浪把我们连人带船抛到了半空中,晕头转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被倾覆的舢板压在了海面下,在剧烈摇晃的海水中,我用利爪扯碎了绑住舢板的绳子,和金毛踩着水,浮到了海面上。

风暴才开始不久,而我们已经丢掉了我们的栖身之所。

这个混乱的夜晚到底是怎么过去的,我有些记不清了,在整个风暴肆虐期间,我只知道拼命地挣扎着不被海水淹没。

每一次都觉得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没力气了,死就死吧,有什么大不了的,谁没有一死我们从出生开始,也不过就是走在通向死亡的路上,现在只是早一点而已,然而,到了下一次的时候,我依然会鼓起最后一点勇气,拼尽最后一点残存的力气,继续求生的努力。

我不忍心让那双温柔的深褐色眼睛失望,老大要是知道我死了,那该有多伤心,即使他现在渐行渐远,我依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对于他来说,是特别的,还有一直不肯放弃,在我脱力的时候,拉着我浮出水面的金毛,他那昂然不屈的斗志让我也振奋了起来。

我们在大海中、风暴中,挣扎,挣扎,不管下一次如何,至少这一秒钟,我们会用尽全力。

到我终于清醒的时候,我感觉到身下是一片温暖的细沙,睁开干涩的眼睛,忍着全身的剧痛,我抬眼看了看四周,这是个海岸,我们得救了。

我想起了金毛,系在腰上的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

断掉了,我慢慢爬起来,看着四周,这片白色的沙滩上没有金毛的影子。

抖了抖身上的毛,把那些粘在皮毛上的细沙去掉,看着自己撑在地上的四肢,我才想起,昨天的风暴中,为了能活下去,我喝下了变身的药剂,现在已经是狼形了。

我四肢发软,踉踉跄跄的在沙滩上走着,四处张望着,寻找着金毛的身影。

这片海滩很美,白色的细沙,旁边是稀稀落落的灌木丛,欧石楠属、岩蔷薇属的植物密布了触目所及的整座岛屿,凭我的感觉,我知道,这座岛屿很小,也许仅仅只有几平方公里的大小。

走过了这片小小的白色沙滩之后,就看到犬牙交错的礁石堆海岸,那些奇形怪状的珊瑚礁有一些露出了海面,而有些则悄悄潜伏在海底,没有经验的船只,很容易就会触礁。

我想起了暴风雨中的海上,那只被暴怒的海水撕碎的舢板狠狠地砸向了我,是金毛挡在了面前,替我承受了这猛烈的撞击,他当时就吐了一口血,还满不在乎地大声说,“我们会活下去。”

我绕着这座岛走了一圈,终于在一片礁石中,发现了金毛半浸泡在海水中的身体。

我用嘴扯着他的衣领,把他扯离了海水,拖到了海滩上。

金毛一动不动让我折腾着,我用嘴撕开他的衣服,他的胸口上凹陷下去一块,看起来应该是骨头断了。

一直神采飞扬,总是带着坏坏的笑容的脸上,嘴唇青白,双眼紧闭,我知道,如果不能让他得到及时的医治,也许,金毛会活不下去了。

我趴在他身边,休息了一会儿,然后用最古老的办法,舔着他的伤口,想让他感觉好受点。

他的胸口微微起伏,有时候猛地一个哆嗦,我就会也跟着颤抖一下。

此时此刻,天气放晴,没有风,这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金色黄昏,我怅惘地看着地平线上的夕阳,久久不能自己。

半晌之后,我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站了起来,我跑到前面已经观察好的悬崖,那儿有许多的海鸟筑巢。

悬崖边、海面上还有半空中,都可以看到那些海鸟忙忙碌碌,来来去去,这里是它们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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