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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1)

究梳妆打扮,尤其是在乡下的衙门里更是这样。她们成天无所事事,只知道自我保养,为了她们的欧洲,为了她们的情人,为了来日到意大利去度假,为了那叁年一次长达六个月的休假,到那个时候,她们将可以津津有味地谈起这里所发生的一切,这种殖民地特殊的生活,谈谈这些人,这些男仆如何服贴,伺侯得如何周到。还有这里的花草树木,舞会,这些在偏辟村镇里当官的白色别墅,房子又高又大,会让你晕头转向。这班女人在等待着。她们的穿着毫无目的,她们只是互相观看。在这些别墅的树荫下,她们为了来日互相观看,她们认为自己正在过着一种小说般的生活,在她们那些长长的壁橱里,早已塞满了五光十色的服饰,多得简直不知如何处置才好,这些衣着都是她们在整个等待的期间如同积赞时间一样一件件搜集起来的。她们当中有的因为无聊之极而变成疯子。有些女人因为斥责那些被丈夫勾引而不吭声的年轻女仆而挨了丈夫一记响亮的耳光。响亮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说击中了她们,形容这耳光所发出的声音,即丈夫所给的耳光发出的声音?有些也因此自杀了。

这种妇道人家何必为自己争风吃醋而酿成过失,自讨苦吃,我总觉得这是一种谬误。

并没有什么可以勾引性欲的东西。它在于她身上对他的挑逗,或根本就不存在。当第一次目光相遇的时候,或者这个东西就已经存在,或者从来就不存在。这目光或者是性交的直接信号,或者根本什么也不是。这一点、我也早在“体验”之前就有所领悟了。

唯独埃莱娜·拉戈奈尔能够逃脱这种谬误的法则。因为她是一个发育迟缓的女孩。

长期以来,我一直没有一条自己的连衣裙。我的连衣裙都是一些口袋之类的东西,它们都是用妈妈的旧连衣裙翻改的,而妈妈的这些连衣裙本来就是一些口袋之类的东西。除了有几条是妈妈叫杜阿姨替我做的连衣裙例外。她是一位从不离开妈妈身边的女管家,哪怕妈妈回到法国去,哪怕哥哥曾经在沙沥市的房间里企图把她强奸,哪怕我们手头拮据无法给她开工资的时候,她仍然不愿意离开母亲。杜阿姨是在修女院里长大的,她擅长刺绣,会做褶子,会象几个世纪以前那样用手工做针线活。她用的针细得象头发丝一样。因为她会绣花,所以妈妈叫她绣床单。因为她会做褶子,妈妈就让她替我做百褶裙。镶边饰的裙子,穿在我身上就象一个布口袋,因为这些裙子的式样早已过时,并且总是童衣的款式,前面弄两道褶子,领子做得特别笨,裙子过于贴身,要不就是接上一道斜裁布边。我穿着这些口袋般的连衣裙,一系上腰带,形状也就变了样,于是这些连衣裙就变成永久的、久穿不变的衣服了。

当我十五岁半的时候,我的身材十分苗条,甚至是有些瘦弱,胸部还是孩子的模样,脸上擦着浅玫瑰色和红色的胭脂香粉,加上这身会叫人笑话而实际上谁也不笑的衣着。我已经懂得周围的事物,对我来说,周围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一切都已经在我的眼里。我想写东西。我已经和妈妈说过:写作就是我的志愿。第一次,她听完以后并没有回答。后来她问我:写什么?我说写书,写小说。她生硬地说:当你通过数学考试之后,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与我无关。她反对我的想法,认为这是没有出息的,写东西不算是工作,这只不过是开玩笑的

话——后来她干脆对我说:这是孩子的胡思乱想。

戴着毡帽的小姑娘被河里的反光照映着,孤零零地凭倚在轮渡船舷上。这顶男式的毡帽把整个场面都染成了玫瑰色。这是唯一的色彩。在河上那带雾的炎热的阳光下,两岸模糊不清,河流似乎和天际相连。河水静静地流着,没有发生任何声音,宛如血液流动一样。水流的外面没有风。渡轮的马达是整个声面唯一的声音,这是一台铸铁做成的老式摇臂式发动作。有时也传来一阵轻轻的说话声。尔后又听到家犬的叫声,这叫声从四处传来,从那晨雾的后面传来,从所有的村庄里传来。小姑娘从小就认得这位渡船上的艄公。老艄公对她微笑,向她打听“校长太太”的消息。他说他经常看见她的母亲夜里从这里过河,说她经常到柬埔寨那边的租借地去。姑娘说母亲很好。渡船的四周就是河水,河流两边是光秃秃的,流动的河水穿过稻田里停滞的死水,可两股水并不掺混在一起。这条河流来自柬埔寨森林,它捡拾着一路上所遇到的任何东西。它把所有投入它怀里的东西统统带走,这里面有草屋、森林、被火烧过的残骸、死鸟、死狗、淹死的老虎、溺死的男人和他们的女人,带着粘水的风信子簇团,所有这一切都流向太平洋,它们还来不及漂泊就被那暗流中的深邃而又急剧的风暴所带走,一切都悬浮在大河的威力之上。

我对她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写作,只此而已,没有别的。可她嫉妒起来,没有回答,只是蓦地瞟我一眼,轻微地耸一下肩膀,露出一副令人难忘的模样。当时我这样想,我将是头一个出走离家的人。可还得等待几年的功夫才能让她失去我,失去她这个女儿,她早就知道,有朝一日她终归要走,终归要离开家门。她法语得了第一名。校长对她说:太太,您的女儿法语考了第一名。妈妈却一声不吭,什么都没说,她并不高兴,因为不是她的两个儿子法语考了第一名。我这个龌龊的妈妈又问他:数学考得怎么样?校长说:这次还不是第一名,不过迟早会考个第一名的。妈妈问:啥时候才能考个第一名?校长回答说:当她获得第一名的时候,太太。

我的母亲,我的母爱,我的难于相信的怪物,她穿着一双杜阿姨替她缝补过的棉线长筒袜子,在这热带的地方她还觉得必须穿上长筒袜子才象个校长太太,她那些可怜的连衣裙,又破又难看,都是杜阿姨替她缝补过的,她继承了她在庇卡底农庄的习惯,也就是不管什么东西,她总得用到底,她觉得应该物尽其用。她那双皮鞋,鞋跟早就穿坏了,穿着它,走起路来歪歪斜斜,难受不堪。她的头发梳得紧紧的,盘成一个和中国女人一样的发髻,她真叫我们难为情,她在街上,在学校门口真叫我丢脸。每当她乘b。12路公共汽车来到中学门口的时候,大家都看着她,可她却若无其事,从不以为然,真该把她关押起来,痛打一顿,把她给杀掉。她看着我,对我说:也许你该出来混个日子过。不论白天黑夜,她总是打定这个主意。她从不要求我学点什么东西,而认为我早该退学出来混日子。

当母亲接触到新鲜空气的时候,她就会从绝望中挣脱出来,她终于发现这顶男式帽子和这双饰着金丝的皮鞋。她问我这是什么东西,我说什么东西也不是。她看着我,这些东西使她感到高兴,她微微地笑了。她说这些东西不错,对我来说还满合适,一打扮模样就变了

。她没有问这些东西是否是她买的,她肯定知道是她买的。她明白她还有这个能力,有些时候,也就是我说过的那些时候,我们可以从她那里骗取我们想要的东西,而她拿我们毫无办法。我对她说,这些东西一点都不贵,你不必心疼。她问这是从哪买的。我说是从卡蒂纳街买的,是处理商店里的处理品。她高兴地看着我。她可能觉得女儿有这般想象力,能够想出这番打扮,无疑给人一种感到欣慰的迹象。她不仅同意我这种滑稽的打扮,这种有失体统的穿着,尽管她是一个安份守已的寡妇,穿着灰色的服饰,宛如一个还俗的修女,可我这番不合礼仪的打扮却使她感到高兴。

这顶男式的帽子实际上和家境的贫困也有联系,因为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总得想法给家里弄点钱。在这个家的周围,乃是一片不毛之地,儿子们也是不学无术之辈,他们将一事无成,就连土地也是咸的,肯定是白花了一笔金钱,肯定毫无希望。剩下的只有这么一个日见长大的女儿,也许她有朝一日懂得如何为这个家捞些钱财。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母亲才允许她的女儿穿着这身幼娼的打扮上街去,这一点女儿原先并不知道。可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小姑娘也已经无师自通,懂得如何把人们对她的注意力转移到金钱方面来。这可使母亲笑逐颜开。

如果姑娘真的出去卖身赚钱,妈妈肯定不会加以阻挡。姑娘将会告诉妈妈:我向某一个嫖客索取了五百个皮阿斯特,以便回法国去。妈妈一定会说,那太好啦,要想回到巴黎去安家,可不正需要这笔钱,她还会说:能给五百皮阿斯特就行了。姑娘心里明白,这种买卖,正是原先妈妈让她的女儿所选择的行当,只要女儿有胆量,有力气,只要她不是为此天天感到痛苦而筋疲力尽的话。

在我的书里有关我童年故事的叙述,我忽然间弄不清我回避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我想大概说过我们对母亲的爱,可我不知道是否说过对母亲的恨,说过我们彼此之间的恩爱和怨恨,无论是爱还是恨,在这个家庭的破产和毁灭的共同历史中都是如此地强烈,可这一切在当时仍然超出我的理解能力之外,对我来说尚无动于衷,只是深深地隐藏在我的血肉里。因为我象一个刚落地的新生婴儿一样看不见眼前的一切。而这个家庭的毁灭正是缄默的开端。从此以后,我一直在沉默中生活,在沉默中干了一辈子,我现在还活着,面对着当今古怪的年青一代,同样我(鹎的奥秘也有着一‰。我自以际从来也没有帐自以际上从来也没有我掣端在这关闭的大门前面等没有任何作?)此处没法校

当我在湄公河上搭渡船的时候,也就是我遇上那辆黑色的老式轿车的那一天,妈妈还没有放弃她那块海堤里面的租借地。我们仍然和从前一样夜里行路,仍然叁人同行,到那里小住一些日子。我们住在那幢有走廊的平房里,面对暹罗的大山。过后我们又动身回城里。妈妈在那里没有什么事干,可她仍然不时地回到那里去。在那边的走廊里,我和小哥哥呆在母亲的身边,对面就是森林。这时候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再也不好意思到湖里洗澡,也不再去河口的沼泽地里捕黑豹,我们既不再去森林里,也不再去胡椒动植园的村庄里。我们周围的人都长大了。无论是在那水牛的背上,或者是其他地方,再也见不到孩子的踪影。我们也染上那古怪的毛病,那种曾经感染过妈妈的迟钝缓慢,如今

我们也被那种迟钝缓慢所感染,我们不学无术,只学会瞧着森林,等待、哭泣。那片低洼的土地彻底完蛋了,那些佣人只耕种高地上的那些零碎的土地,我们把稻谷留给他们,他们呆在那里没有工钱,他们只利用妈妈叫人修建的那些茅屋。他们喜欢我们就象他们家里的亲人一样。他们仍然和过去一样看管着这幢房子。那些破旧的餐具一件也不少。被雨水腐蚀的屋顶继续在消失。可家具仍被擦得一干二净。整幢屋子仍然保持着原先的形状,清晰如画,从路上举目可见。屋子的门每天敞开着,好让凉风进来,吹干屋里的木料。夜里门窗紧闭,以防野狗和山里的走私犯窜进来。

因此,你们可以看得出来,我并非象我从前所写那样在雷安姆饭馆里见到那位有黑色轿车的富翁,而是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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